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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7年校园网网络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    访问次数:
 

各单位: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统一预收2017年网络费,通知如下:

  1、预收网络费禁止跨年,即本次预收20171231日以前费用。

  2、代收网络费仅限院内转帐,不代收现金。

  3、办理截止日期2017年125日,逾期请自行至学校网络中心办理。

  4、联系人:王婷婷  776649

口腔医院网络中心

201612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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