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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于1999年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自此以后,通过了国家、军队及省级部门的各项检查与资格认证。

机构拥有能够用于各期临床试验的病房、门诊及临床试验所需的配套设备,以及处理严重不良事件所需的急救药品和抢救设备。按照GCP要求机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控制系统,对专业所承担的项目从设计、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严密监督与协调管理,制定了完整的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SOP),机构已有200余人通过了国家GCP培训,培养了一批临床试验经验丰富的临床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充分保证了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合理、规范。

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将继续坚持以优秀的研究人员、专业的技术、先进的设备、优质的服务积极开展高水平的临床研究。